办事指南
-
限额以下利用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
来源:365娱乐网 时间:2014-02-21
-
限额以下利用外商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xml:namespace>
一、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条第一款“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二)《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第一章第三条“ 项目核准机关是指四川省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其中:技术改造项目由经委(经贸委)核准。”
(三)《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川办发〔2005〕17号),“第一章第二条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不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第一章第三条技术改造项目由经委(经贸委)备案”。
(四)《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令第57号)。
(五)《四川省外商投资核准暂行办法》(川办发〔2004〕17号)第三条:“项目核准机关为四川省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各级发展改革委和各级经委(经贸委)。其中:基本建设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由发展改革委核准,技术改造类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经委(经贸委)核准。”
(六)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阿府办发〔2010〕55号)第二款第四条:“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州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申请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务院《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二)中外投资各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有增资、购并项目的需有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中外投资各方共同编制了项目申请面报告。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报告一式3份;
(二)中外各方的意向性协议书;
(三)银行资信证明;
(四)工商注册登记证复印件;
(五)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向书;
(八)规划选址意向书;
(九)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四、办理程序
(一)企业持申报材料向州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提出申请;
(二)州经信委后将初审意见和申报材料报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
(三)省经信委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评估论证;
(四)省经信委根据评估论证意见颁布发核准文件。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流程
窗口接件受理——行政审批科审批及领导签发(10个工作日)——窗口送达批文及办结(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州政务服务中心经信委窗口:0837-2831761
部门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 0837-2824621
州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0837-2831789
0837-2831755
网址:hrrp://www.abaxhou.gov.cn/zwfwz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