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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初审

来源:365娱乐网  时间:2013-10-30

要素内容
法定依据四川省经委关于印发《四川省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经贸电力(2003)153号文件。
申请条件(一)Ⅰ类许可资格条件:
(二)Ⅱ类许可资格条件:
(三)Ⅲ类许可证资格条件
(四)Ⅳ类许可资格条件:
(五)Ⅴ类许可条件:
申报材料1、企业章程、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用具及施工用具管理制度等;
2、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3、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身份证;
4、企业安装、操作、维修、试验、防护等技术装备情况;
5、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等级情况及相关资格证书;
6、企业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的合同及质量验收安全评估资料;
7、新组建的企业需提供有权单位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
8、其它需要出具的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程序1、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企业向州经委提出办理许可证申请,填写《四川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表;
2、Ⅰ、Ⅱ、Ⅲ、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办单位向州政务服务中心经委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后由州经委将有关资料汇总报省经委,省经委对初审合格的单位,将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办单位进行资料及现场方面的专业审查,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省经贸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Ⅳ、Ⅴ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申办单位向州政务服务中心经委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后由州经委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办单位进行资料及现场方面的专业审查,并形成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及相关资料报省经委、省经委对申办单位的资格条件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对合格单位颁发相应等级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然后书面通知州经委和申请单位;
办理时限法定时间10个工作日
压缩时限后的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其法律依据不收费
联系方式政务服务中心窗口0837-2831761  部门联系电话:0837-2824621    投诉电话:0837-2831789
办事流程窗口接件受理(时限)-行政审批科审批及领导签发(时限5天)-窗口送达批文及办结(时限2天)